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便捷,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支持药品连锁经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明确目标,促进产业升级。《办法》的制定旨在通过规范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推动该市药品零售连锁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高质量发展。这将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规范、安全、便捷的用药服务。
优化审批,激发市场活力。《办法》推出系列便利化举措,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加盟等形式快速扩展连锁体系。对符合条件的直营店增加,简化许可变更程序;同时明确加盟店的准入、退出机制与过渡期安排,为连锁经营扩张提供清晰路径与制度保障,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明确权责,筑牢安全底线。《办法》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连锁总部、配送中心及门店职责,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药品来源可溯、储运可控、去向可查。通过严格执行 “七统一” 管理,全面规范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行为,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
创新服务,强化长效监管。《办法》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支持连锁企业在“七统一”基础上开展远程审方等药学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监督检查与信用档案制度,对违反“七统一”等行为依法采取约谈、告诫、责令整改、停止远程药学服务,直至责令暂停销售等风险控制措施,并规范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以长效监管机制护航行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该局将抓好《办法》的宣贯与落实,持续加强监管与服务,引导药品零售连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来源: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