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有关领导到我们医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指导服务工作,肯定我们做法,也指出存在不足方面,我们一定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有关负责人说。
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药品管理“四个最严”要求,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四项举措,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走深走实。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服务指导工作
开展培训工作。为提高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水平,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夯实基层监测上报业务能力基础,不断提升报告质量和风险信号处置能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共开展培训6期,全市各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326余人参加培训。
压实主体责任。由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药品使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控药品风险、保障用药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要求医疗机构制定有关工作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四明确”,即:明确医院领导、明确工作部门、明确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持续压实主体责任。
构建监测网络。将“宣传+培训+交流+”有机结合,使医疗机构明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重要性、必然性,主动履行工作职责,确保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当好上报工作“第一责任人”,不做“旁观者”,要当“吹哨人”,构建市、区、乡(镇)三级监测网络。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医疗机构检查药品使用情况
强化服务指导。将“线上服务、线下服务”相结合,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医疗机构开展“面对面、零距离”指导服务,指导如何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如何应对和排查药品安全隐患、解决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中难点、堵点、痛点等工作,筑牢用药安全铜墙铁壁。
截至目前,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共完成2292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的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的审核,完成134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质量评估工作,撰写季度分析报告3份,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1个,线上线下走访医疗机构58次,提供合理化建议36条,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下一步,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培训宣传、强化审核分析、现场服务指导等相结合,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作用,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药物警戒“哨兵”和“侦查兵”作用,营造“数据来源于临床、报告服务于临床、风险防控于临床”工作氛围。(鲁利军 廖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