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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山丹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达吾”手抓商标侵权纠纷

2025-09-01 15:23: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甘肃省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解一起“达吾”商标侵权纠纷并对调解结果进行了司法确认,既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经营主体树立了尊重知识产权的典范。

2025年8月20日,山丹县市场监管局接到“达吾”商标权利人举报称,山丹县达吾手抓餐饮店在未经授权情况下,擅自在营业执照字号名称及门头招牌上使用“达吾”商标及近似标识,给消费者造成混淆,损害了其市场份额与品牌声誉,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组织人员对举报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营业执照等证据进行合法性审查,随后赶赴涉事餐饮店调查了解情况。经核实,“达吾”商标权利人自2014年以来,在第43类餐饮服务类先后注册“达吾手抓美食城”(商标注册号:64747868A)、“周达吾”(注册号 11863934)、“达吾手”(注册号 53017900)、“河州达吾”(注册号 61138935)等商标。“达吾”商标权利人在临夏市深耕餐饮服务行业多年,历经三代人经营,凭借其优质产品和长期运营,在消费者中积累了较高品牌知名度。山丹县达吾手抓餐饮店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擅自在其营业执照名称、门头招牌及店内菜单上使用了“达吾”商标及其近似标识,其行为极易造成市场混乱,侵犯了“达吾”商标专用权。

在掌握了双方当事人情况后,该局及时启用县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纠纷调解机制,对双方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一方面向涉事餐饮店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案例阐明侵权判定标准与法律后果,使其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存在的侵权风险;另一方面劝解商标权利人考虑到涉事店成立时间短、规模小且未造成实质性不良影响,在解决方案上保持灵活性以实现快速维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涉案餐饮店承认“达吾”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承诺停止使用侵权标识并在短期内完成营业执照名称变更,及时拆除门头、菜单中含有“达吾”字样的标注,全面消除不良影响。商标权利人放弃经济赔偿诉求,不再追究涉案餐饮店相关法律责任。调解成功后,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向甘州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此次商标侵权纠纷的成功调解,是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局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执法力度,通过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始终秉持迅速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鼓励经营主体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既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又降低了企业维权成本。山丹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对商标侵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监管,同时也希望通过此类调解案例,引导广大经营主体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他人创新成果,共同营造公平竞争、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李政 张婉钰)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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