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移送单,反映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上海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50WQD15-15-1.5C(丝)污水污物潜水电泵产品经抽样检验不合格。为进一步查清事实,金山区局立即安排枫泾市场监管所对当事人进行调查。
经查,当事人委托台州某泵业有限公司生产3台规格型号为50WQD15-15-1.5C(丝)污水污物潜水电泵,单价为180元(人民币,下同)/台,金额共540元。上述产品经抽样检验(检验报告编号为2024101A0500611),其规定点流量与扬程项目不符合GB/T 24674-2009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了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污水污物潜水电泵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5倍罚款1260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在选购电器设备时,需注意查看生产厂家的资质认证、产品性能参数、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进行购买。如属委托生产的,还需核对产品标注的参数、检查产品安全设计等,确保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及使用需求。
接下来,枫泾市场监管所将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电器设备生产及销售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多维发力,全力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杨文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