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恢复2家实验室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应领域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
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暂停3家实验室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公告2025年第1号)要求,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已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经我委组织专家现场验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现决定即日起恢复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承担的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CNCA-C11-12: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特此公告。
国家认监委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