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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公开征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线索

2025-07-18 16:32: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性垄断执法力度,依法从严纠治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2025年7月至12月,向社会公开征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行为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回应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关切,聚焦公用事业、平台经济、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水电气热、招投标、教育、餐饮、殡葬等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以下4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一)整治限制企业自主迁移突出问题。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注册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制发文件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将登记注册、经营纳税等保持在本地,或者要求企业在迁出时全额或者部分返还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以歧视性资格条件等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的行为等。

(二)整治阻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突出问题。指定或者要求经营、购买、使用本地特定企业提供的商品服务的行为;对外地商品服务设定歧视性技术要求、检验标准等,阻碍、限制其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对外地商品服务设置歧视性补贴政策或者收费标准的行为;要求企业采购本地产品,或者通过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引导本地企业之间相互采购的行为等。

(三)整治妨碍企业公平参与异地经营突出问题。设定歧视性的资质要求或者评审标准,排斥外地企业参加本地招标采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行为;设置不合理的名录库、资格库,排斥限制外地企业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妨碍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等。

(四)整治设置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隐性门槛突出问题。利用信用评价等手段设置外地企业市场进入隐性限制的行为;借助地方标准等变相阻碍外地企业、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通过与特定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行为等。

二、举报事项

对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基本信息和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客观。

举报电话:12315、0971-8277371。

电子邮箱:gpjzsc8008@126.com

材料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北大街12号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邮编810000。

(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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