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全面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药品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用药安全,连日来,内蒙古赤峰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进,扎实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
喀旗市场监管局召开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部署会,深入解读“清源”行动的重点环节、行动措施和任务要求,制定《关于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的通知》。同时,将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检查工作融入“清源”行动,梳理检查要点,减少检查频次,做到“一次检查、面面俱到”。与医保、卫健、公安等部门建立“线索移送、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监管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松山区市场监管局对药品经营单位展开“清源”行动针对性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对各单位药品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销售医保回流药的行为、药品购进销售是否进行全过程记录进行了检查,并要求各药品经营单位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严格凭借处方销售处方药,严禁出现未经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超剂量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围绕《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宣传,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制。
克旗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检查力度,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通过股所联动,督查检查等方式,对发现的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开展行政约谈工作,督促企业规范线上运营,做好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做到诚信合规经营,引导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右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药店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销售记录、处方药管理以及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或不能在岗有效履行职责等多个环节进行了逐一核查。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药品的包装标签、有效期、生产批号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靠。同时,执法人员向药店工作人员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引导药店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聚焦药品经营风险环节,重点对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从门店以外地址发货行为;药品的购销、退货情况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执业药师是否能够在岗履职,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和假劣药品、先销售后补方、违规赠送处方药等情形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开展了现场行政合规指导,靶向强化药品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压紧压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宁城县市场监管局广泛覆盖城乡接合部零售药店、网络销售企业等药品经营单位,对是否存在通过网络渠道非法购进销售药品、是否存在购销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核查,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社交媒体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向有关药品经营单位宣传药品网络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助力企业提升线上经营合规水平。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推行“检查-整改-复查”闭环监管机制,对全市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动态跟踪整改;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采取现场指导、限期整改、“回头看”验收等措施,稳步推动隐患化解、问题清零。截至目前,赤峰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检查单位1972家次,立案31件,对全市药品经营环节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可溯,织密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防护网”。(来源:赤峰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