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什邡市雍城街道某小区电梯进行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现场抽查单位内编号为6-1、6-2的电梯,该电梯维保单位为成都某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维保员工邱某某称6-1、6-2电梯最近一次维保都是在2025年2月20日,并现场提供了6-1、6-2电梯的维保记录,而维保记录可见6-1、6-2电梯最近一次维保时间是在2025年2月19日。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2025年2月19日和2025年2月20日6-1、6-2电梯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2025年2月19日未见对6-1、6-2电梯维保,2025年2月20日当事人员工邱某某对6-1、6-2电梯开展了维保,但在电梯维保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帽、手套,也未设置警示护栏或警示牌。
案件处理
当事人员工的上述行为,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12700元”的行政处罚。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对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的郑重提醒:
电梯作为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定期、规范、专业的维护保养,是保障电梯安全可靠运行的“生命线”。在此,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郑重提醒: 维保单位:必须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重大安全责任!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特别是TSG T500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做到资质合规、人员持证、作业规范、记录真实。严禁“走过场式”维保、虚假维保、超期维保。要以案为鉴,坚守职业操守,将每一次维保都视为对生命的守护,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电梯使用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单位等):作为电梯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严格筛选具备合法资质的维保单位并签订有效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必须加强对维保工作的监督和确认,确保维保人员按时到场、按规操作、项目齐全、记录完整可查;要保证必要的维保资金投入,积极配合维保工作,及时消除维保中发现的问题。绝不能以包代管、一包了之!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电梯维保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并公示曝光!请各相关单位务必警钟长鸣,将电梯维护保养这项关乎公共安全的头等大事真正落到实处,共同筑牢电梯安全运行的坚固防线,守护好人民群众的“上下”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