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
案情介绍:2024年,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一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的部分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也未经检验。执法人员针对上述行为开展了询问调查、证据采集,查证了该公司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办理使用登记,使用检验合格的设备,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施工前未进行告知及交付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
案情介绍:2024年,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一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存在施工前未进行告知及交付未经检验的压力管道的行为。执法人员针对上述行为开展了询问调查、证据采集,查证了该公司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未进行告知及交付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需依法取得并持续保持相应许可条件,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做好施工告知、检验申报,落实生产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配合监督检查,积极整改问题,强化安全与责任意识,切实保障特种设备质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