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梁明 通讯员吕英杰)7月8日,辽宁省暨沈阳市质量强企经验交流推进会在沈阳召开。
会议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辽宁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质量强企工作安排部署,扎实推动领军企业培育,深入推进质量强企工作,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会上,沈阳市局、大连市局,沈鼓集团、华锐重工围绕质量强企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中标院专家结合具体案例,就《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进行深入解读。
会议强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推广应用《导则》,切实发挥《导则》的培育引导作用。要主动指导企业开展自我评估工作,持续改进提升质量水平。要建立健全指导帮扶机制,充分运用质量政策工具,深化培育支持。要加大宣传力度,挖掘质量强企和领军企业培育中的典型案例,讲述鲜活质量故事,树立质量榜样。质量强国、强省、强市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要深入运用《导则》,明确发展方向。要客观评价自身质量水平,精准定位提升。要定期开展对标分析,持续改进提升。要强化品牌建设,提升综合实力。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以及各市、沈抚示范区局质量发展处(科)负责同志,省标准院相关同志,各市质量强国、强省、强市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