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连日来,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按照2025年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突出“三个明确”“五重点”工作举措,集中开展农村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7月10,涪陵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对农村食品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突出三个明确
为针对性开展好行动,该局明确将购买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等肉类原料、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植物源性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未经许可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生产侵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线上线下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
落实七项措施
一是强化生产源头排查治理,重点整治是否具备有效生产许可(登记)证、持续保持许可(登记)条件、超出许可食品类别生产食品,特别是小作坊是否涉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及明细的产品;是否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等生产食品;是否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是否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等生产食品;食品配料表标识与生产实际投料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委托加工行为不规范,以贴牌、仿冒等形式,生产加工“山寨食品”。
二是强化食品销售环节排查治理,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展销会开办者及农村地区食品销售主体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以下行为:市场或展销会举办者未按规定在开业或举办前报告;未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未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规范食盐销售行为;重点检查农村地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杂店等食盐零售经营者是否从合法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是否销售、使用不符合重庆市碘含量标准的食盐。
四是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开展网络销售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监测,重点监测网络交易平台上涉嫌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的行为,强化监测线索核查处置的跟踪指导,提升线索核查处置质效。
五是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鼓励小作坊优化改造,强化登记服务,支持基础条件好、产品质量高、发展意愿强的小作坊提档升级。继续深化巩固全区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通过示范带动,引导农村食品销售者诚信守法经营。持续推进特殊食品规范经营店建设,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渝溯源”平台入驻率,建立完善农村食品销售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六开展重点食品靶向抽检。以以食用植物油、饮料、酒类、调味品、乳制品等农村地区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抽检力度,排查风险隐患。
七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生产经营“食品原料污染、知假造假、欺骗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明来源和流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规定,彻底铲除生产源头和销售链条,实现清源打链的效果。目前,该局已立案查处农村食品违法案件2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12条(次)。(谭宁伟 文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