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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长期停业和恢复经营的公告 2025年第5期

2025-07-09 16:40:23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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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药品经营企业长期停业和恢复经营监督管理规定》(鲁药监规〔2023〕8号),国药美康(菏泽)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停业。停业期间,企业承诺不开展药品经营活动。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恢复药品经营,需向药监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经营活动。

按照《山东省药品经营企业长期停业和恢复经营监督管理规定》(鲁药监规〔2023〕8号),青岛百年御弘药业有限公司向当地检查分局提报《企业拟恢复药品经营报告表》及药品质量管理自查报告,申请恢复经营。经检查分局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同意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恢复经营活动。

现予以公告。

附件:

附件1:长期停业药品经营企业(单位)名单.xlsx

附件2:恢复经营药品经营企业(单位)名单.xlsx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日

附件1:
长期停业药品经营企业(单位)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号许可证有效期至注册地址停业截止时间备注
1国药美康(菏泽)医药销售有限公司鲁AA53022522027年3月8日山东省菏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福办事处医疗器械机电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三楼东区至2026年12月31日
2山东泽康医药有限公司鲁BA538e000192029年10月9日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铁西路370号至2026年6月10日


附件2:
恢复经营药品经营企业(单位)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号许可证有效期至注册地址恢复经营时间备注
1青岛百年御弘药业有限公司鲁AA5320005592028年10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花赵路东侧、工业园2号路北侧2号楼2层2025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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