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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藏完成6项地方标准互认工作

2025-07-03 15:08: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青藏标准化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区域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与服务作用,近日,青海、西藏两地市场监管局依据《青藏区域协同地方标准互认合作框架协议书》,对6项地方标准进行互认批准发布。

此次互认的6项地方标准,涵盖气象服务、清洁能源、高原特色农业等多个领域,其中青海省主导制定的《青藏铁路运行气象服务条件等级》《高原大气含氧量等级》《高原夏季致灾性强天气监测预警指标及防御指南》《气象预警信息藏语用语》《太阳能光伏发电气象服务规程》5项地方标准被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认批准发布,青海省互认发布了西藏制定的《青稞生育期农业气象观测规范》地方标准。标准互认有利于打破区域间标准差异壁垒,避免企业重复研制标准,降低运营成本,促进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在青藏区域内自由流动,激发市场活力。

下一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与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标准化交流合作,优化互认工作机制,建立两地标准动态评估与快速互认通道,定期开展互认标准复审修订,确保标准时效性与适用性,推动标准制定协同创新。协同省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林草、气象等行业主管部门在交通工程建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高原生态修复、光伏等特色领域,共同推进区域地方标准互认工作,填补跨区域标准化空白,打造具有青藏高原特色的标准体系。(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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