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弋阳县香颂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综合判定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并发现该企业的生产场地和设施设备与生产的有机溶剂单元化妆品品种、数量不相适应,存在生产安全隐患。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对弋阳县香颂化妆品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暂停生产的紧急控制措施。暂停生产期间,不得擅自开展化妆品生产活动,若发现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暂停生产化妆品生产企业信息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责令暂停生产化妆品生产企业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 | 生产地址 | 许可项目 | 许可证 编号 |
1 | 弋阳县香颂化妆品有限公司 | 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返乡创业园 | 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返乡创业园10栋3楼 | 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 | 赣妆2024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