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指导原则》的通知(渝药监[2023]36号),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重庆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对其大黄供应商湖北吉昌药业有限公司开展了审核检查,认为符合GAP要求。我局组织对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重庆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使用的大黄药材进行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经综合评定符合要求,现予公告。
中药材GAP符合性信息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 中成药/饮片品种 | 中药材品种 | 中药材种植 企业 | 基地地址 | 基地面积(亩) | 检查结果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麻仁丸 一清颗粒 | 大黄 | 湖北吉昌药业有限公司(合作方:重庆中药材有限公司) | 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元堡乡红椿村 经度:109゜0'18.891"E 纬度:30゜8'42.372"N | 360 | 符合要求 |
重庆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 | 大黄 | 大黄 | 湖北吉昌药业有限公司(合作方:重庆中药材有限公司) | 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元堡乡红椿村 经度:109゜0'18.891"E 纬度:30゜8'42.372"N | 360 | 符合要求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