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实施质量立市计划以来,广东省潮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智能卫浴执法重点精准发力,通过畅通投诉举报、网络交易监测等多种渠道,全面摸排案件线索,抽调精干执法力量加强对假冒侵权、低价劣质、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潮州智能卫浴产业整体质量竞争力,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已依法查处一批智能卫浴违法违规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陈某凯涉嫌生产假冒“JOMOO”注册商标的陶瓷坐便器案
2025年5月26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法对位于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陈某凯经营的卫浴加工场实施检查,现场发现标注“JOMOO”注册商标的陶瓷坐便器产品成品712套,半成品78套以及相关包装物、标识、打标机等物品一批,涉案侵权产品货值超116万元。该工场无法提供合法授权许可手续,涉嫌假冒注册商标违法行为。后经“JOMOO”注册商标权利人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属假冒“JOMOO”注册商标产品。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已涉嫌刑事犯罪,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该案件已移送潮州市公安局办理。
案例二:广东某某盾卫浴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冒充注册商标和质量不合格的智能坐便器案
2025年5月26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法对广东某某盾卫浴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实施检查,现场发现智能坐便器产品一批。经检查,当事人在智能坐便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嫌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违法行为。当天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的2款售价为270元、280元的智能坐便器进行质量抽检,经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上述2个型号的智能坐便器产品“输入功率与电流”“标志与说明”项目检验不合格。
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三:潮州市某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质量不合格智能坐便器案
潮州市某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智能坐便器产品在市级质量抽检中,检验结果为严重不合格。市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4月3日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生产的该批智能坐便器产品经检验,“输入功率和电流”和“接地措施”两个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GB 4706.1-2005、GB 4706.53-2008)的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质量不合格智能坐便器产品予以没收,并处罚款。
案例四:潮州市潮安区古巷某某雅陶瓷厂涉嫌在智能坐便器生产经营中虚假宣传案
2025年4月,根据有关线索,市市场监管局发现潮安区古巷某某雅陶瓷厂涉嫌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经查,潮州市潮安区古巷某某雅陶瓷厂在平台店铺销售智能坐便器,其智能坐便器商品链接标注“德国马顿”“德国马顿智能马桶”等内容;商品详情页上使用突出大字体,标注“德国品质”中文字样。
另经查,当事人生产陶瓷坐便器200套,上述陶瓷坐便器外包装箱标注有“中国著名品牌”“中国名优产品”“放射性检测合格”“采用国际标准产品”等文字内容和相应标志,且外包装没有标注生产厂家厂名。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在智能坐便器经营中宣传“德国”“德国品质”和陶瓷坐便器经营中宣传“中国著名品牌”“中国名优产品”“放射性检测合格”“采用国际标准产品”的合法依据。
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和生产没有标注厂名产品违法行为。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