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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发布2025年中高考、暑期商业广告提示

2025-06-05 16:15: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5年中高考和暑期临近,为进一步提高广告经营合规意识,维护中高考及暑期广告市场稳定有序,保障广大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涉考培训、报考咨询、中介机构以及广告经营主体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内容发布如下提示:

一、不得设计、制作、发布涉及导向问题的广告。

二、不得设计、制作、发布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如使用“大家都在报,不报就落后”等用语。

三、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官方指定”“保提分”“押题准”“签约包过”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等内容的广告。

四、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报考志愿等内容的广告。如“本机构某教师为中考命题组成员”。

五、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利用国家机关、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内容的广告。

六、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顶级”“极品”和“第一品牌”等用语的广告。对无法量化、难以自证的用语,应当谨慎使用。

七、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虚构教师资质、夸大培训效果、编造用户评价等内容,涉嫌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广告。

八、不得设计、制作、发布与考试作弊相关的通讯电子产品等作弊器材的广告。

九、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增强智力”“提高记忆力”等未经科学验证功效的食品及保健食品广告。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下一步,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在中高考及暑假期间加强相关教育培训广告的监测、监管,严厉打击广告违法行为,为追逐梦想而磨砺拼搏的考生保驾护航!广大考生、家长如发现广告中有以上情形的,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李晗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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