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    中国质量报刊社主办
  • 分享链接
  • 舆情秘书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南京:提醒告诫函!事关中高考

2025-06-05 11:24: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5年高考、中考临近,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考点周边餐饮、住宿、交通、停车等行业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其他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守法诚信经营

各类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按规定明码标价

各类经营者要根据行业线上线下经营特点,按规定分别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停车设施要在入口处张贴收费公示牌,并严格执行特殊车辆的价格优惠政策。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严格履行价格承诺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严禁价格违法行为

全市各相关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欺诈消费者。

全市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对照提醒告诫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发现问题,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在中高考期间开展专项检查巡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胡建)

(责任编辑:加贺)
相关网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