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安分局开展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制度核心要点,助力企业明晰政策内容,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宣传活动筹备阶段,兴安分局组织业务骨干深入研究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相关政策文件,梳理出核心要点、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等内容,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为政策宣传做好充分准备。
宣传中,工作人员向企业发放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内容涵盖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的概念、优势、操作流程、法律责任等内容。兴安分局宣讲人员首先详细解读了新《公司法》中关于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的核心变化。明确告知企业,自2024年7月1日起,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同时强调,新增认缴注册资本同样应当在五年内缴足。针对存量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了“3+5”的过渡期安排。即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政策宣传时,企业就自身关心的问题积极提问,如“认缴期限过长是否存在风险”“如何变更认缴出资期限”等。宣讲人员针对每个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确保企业对政策理解透彻。
此次政策宣传活动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刚刚成立的鹤岗市和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冯女士表示:“这次宣讲传我们对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既了解了政策带来的便利,也清楚了需要承担的责任,对我们企业规范经营、长远发展很有帮助。”(王亚秋 通讯员孙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