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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丽江市市场监管部门多举措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

2025-05-15 17:16: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年来,云南省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市、县(区)、所三级监管执法力量,通过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推动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实效。全市检查经营主体23232家次,线上巡查网站、网店13537个次,开展联合执法20次,立案14起。

全方位宣传引导。规范经营主体广告宣传,在沿江沿湖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水产品交易区、城区涉渔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广泛张贴禁渔宣传广告,向涉渔辖区水产经营户、餐饮经营者详细讲解长江禁渔的重要意义与政策法规,引导其自觉遵守规定,主动抵制非法渔获物交易,形成浓厚社会共治氛围。

突出市场销售监管。加大对水产品市场的排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集贸市场、超市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查验水产品经营者的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坚决杜绝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从源头上切断非法交易链条。同时,严格要求市场内不得出现对水产制品标注 “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的行为,防止误导消费者。

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的冷柜、冷库及养殖池进行全面清查,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在店头门牌、菜单、广告牌上出现 “江鱼”“湖鱼”“程海鲫鱼”“泸沽湖花鲢鱼”等字样,严禁加工销售江鱼、湖鱼及其制品,确保餐饮环节无禁渔违法现象。此外,严格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登记注册名称,禁止含有“江鱼”“湖鱼”等禁限用语,从经营主体名称上杜绝违规暗示。

加大网络交易监管。督促平台企业完善治理规则,将禁限售目录纳入平台禁限售商品服务名录,要求平台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对平台上出现的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程海鱼”“泸沽湖鱼”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下架信息、终止提供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确保网络交易环境清朗。

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携手与大理州、香格里拉市开展长江禁渔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通过跨区域合作,统一指挥调度,进一步巩固了两地之间的执法联动机制,提高了金沙江共管水域执法工作效率和震慑力。(和东丽)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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