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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重庆乐源医药有限公司采取风险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5-05-15 16:50:30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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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监督检查,重庆乐源医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防控措施,现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址

仓库地址

经营范围

1

重庆乐源医药有限公司

AA0231403

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科园四路2886-15号、6-16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四街545F

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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