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苏所在公司在参加某地招投标时发现,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拍卖出让公告中规定,竞买人须承诺在当地投资不低于1亿元,这种要求合法吗?
不合法。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时,不得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二条规定——
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起草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第九条第二项规定——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二)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