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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凤城市市场监管局凤凰城一所查处“反向抹零”行为

2025-05-07 15:46: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凤城市市场监管局凤凰城一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某连锁水果店购买水果时遭遇“反向抹零”,称重标价19.96元,而实际收取了20.00元。消费者要求商家返还多收取的0.04元,但遭到拒绝。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向店员询问了涉诉事情经过,并调取了近期的收款记录,发现其销售的水果等商品确实存在总价四舍五入抹零的情况。据了解,该水果店的收银系统是总部设定好的固定模式。营业初期,一直按实际价款收银,但是许多顾客反映几分钱也要收,未免太小气。商家便向总部申请按照总价四舍五入计价,于是出现了部分消费者被“反向抹零”的情况。

所谓“反向抹零”是指商家在结算时利用“四舍五入”方式多收消费者零钱的行为。依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反向抹零”就是一种“加价出售商品”的价格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依法向该店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提出法律依据,指出其已构成违法。但考虑到该水果店刚开业不久,是首次违法,所涉金额小,执法人员依据“首违不罚”的相关规定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该店负责人通过执法人员现场释法,提高了认识,当场予以整改,并向消费者全额退款,消费者表示满意。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商家,电子支付已成为当下主流支付方式,精确到分完全可以快捷支付。即便是现金支付,收银系统也可对“抹零”和“四舍五入”等计算规则进行设置。“反向抹零”看似只多收了几分钱,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经营者应树立合法、公平、公正的经营理念,勿以恶小而为之,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消费者在日常购买商品时,要注重保存消费凭证,提高维权意识,付款时仔细核对商家出具的结算单据,向“反向抹零”等消费侵权行为说“不”。如遇此类消费纠纷,可以拨打12315消费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依法查处。(刘娜)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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