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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虚假宣传有陷阱,擦亮双眼防“入坑”

2025-05-06 15:50: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上海市金山区枫泾市场监管所接到多起举报,反映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执法人员对相关线索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为一家从事椰基饮料销售的企业。当事人委托某食品厂生产了某品牌“椰子啵啵”。上述产品系预包装食品,配料表中标明配料如下:水、椰肉汁、椰子水、菠萝浓缩汁、赤藓糖醇、酪蛋白酸钠、三氯蔗糖、碳酸氢钠、食用盐。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突出显示“+菠萝原浆”,但产品生产中实际加入的原料为菠萝浓缩汁,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内容与实际不符。经核查,当事人委托某公司制作该包装广告,广告费用为人民币420元。

当事人发布与实际不符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680元。

炎夏将至,饮料消费快速增长,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鉴别能力,从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同时,上海市金山区枫泾市场监管所也将进一步加强椰子水、蛋白饮料、固体饮料等饮料的专项检查,通过飞行检查、抽检等方式持续加强监管,有效维护市场秩序。(方一秀)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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