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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惠州市祥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5-04-16 10:55:37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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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监督检查,惠州市祥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的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惠州市祥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配送)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综合评定结论

风险控制措施

1

惠州市祥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粤BA752000704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2

惠州市一芯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粤BA752000454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处理结果要求暂停销售(配送),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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