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云南省禄丰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制度完善、部门协作、案件移送、普法宣传等关键环节开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打击。
健全行刑衔接机制。会同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为蓝本,细化本地食品案件移送刑事立案的标准及程序,明确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职责分工。同时,结合年度肉类制品、米面制品、食用农产品监管等重点工作形成会商机制,对案件线索、案件查办、案件成果等实现共用共享。
强化协作,联合执法常态化。围绕重点工作与公安机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翻新”等违法犯罪行为。与农业农村部门、公安部门开展肉制品、米面制品专项整治,打击私屠滥宰、销售未经检验的农畜产品、无证无照生产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场所及领域联合监管。在关键节点加强对校园餐及校园周边、农村集体聚餐、网络餐饮等高风险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排查,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提前介入与案件会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该局针对复杂案件主动对接邀请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证据收集,解决案件定性、证据认定等争议问题。确保案件查办合法合规高效。
规范案件移送流程,证据固定专业化。在打击肉类制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加强对案件线索的分析研判,对可能涉刑的案件,第一时间封存涉案物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权威报告固定证据,同时。利用执法记录仪。现场检查笔录等记录取证过程,确保证据链完整、可追溯;案件高效移送与跟进。对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案件,填写统一文书,3日内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检察院备案;对不予刑事立案的,该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同时建立案件移送台账,定期跟进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进展,避免“以罚代刑”。
加强普法与震慑,开展警示约谈。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集中配送单位、集中供餐单位等开展警示教育,明确主体责任与食品安全义务,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解读,明确违法成本,督促生产经营主体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用好公开曝光制度。定期公布一批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识假辨假和自我防护意识。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对违法者产生有力震慑。(禄丰市市场监管局 李濮羽 通讯员张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