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在半个月前通过某网络平台以96元的价格预订了辖区内某酒店3月29日的房间,但酒店以“封路”为由拒绝其入住。消费者对此表示质疑,随后发现同一天该酒店在其他网络平台上对相同房型的标价高达199元,遂向相关部门投诉。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酒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原价格承诺的行为,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目前,执法人员已责令该酒店立即整改,并向投诉人道歉赔偿,同时对该酒店立案调查。
当前正值扬州旅游旺季,春暖花开之际,游客纷至沓来。邗江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巡查,严厉打击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着力营造诚信经营、文明和谐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扬州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邗江区市场监管局 张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