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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州市场监管局创新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吹哨人”报告奖励制度

2025-03-12 16:41: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创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新疆巴州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出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吹哨人”报告奖励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该制度以企业为实施主体,作为一项内部奖励机制,旨在激励企业员工及相关知情人主动报告食品经营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明确报告范围,实现全流程覆盖。该制度依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对报告事项进行了细致划分,覆盖食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成品入库、销售以及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在原料采购阶段,若发现使用过期、变质或来源不明的原料;生产加工环节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违规行为;销售环节出现虚假宣传产品功效、伪造食品标签标识等问题;餐饮环节存在食品原料未洗净就使用的情况,均属于可报告范围。

建立保护机制,免除吹哨人顾虑。制度高度重视对“吹哨人”(即内部报告人)的权益保护。企业将严格保密报告人的身份信息,防止其个人信息泄露。一旦报告人因报告行为遭遇威胁、报复等情况,将立即启动法律援助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报告人能够安心行使监督权利。

设定奖励规则,激发参与热情。为激励更多内部人员投身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对于查证属实的报告,企业将依据报告内容的严重程度、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挽回的损失大小等因素,自行制定奖励规则。此外,对于多次提供有价值报告的“吹哨人”,还将设立特别贡献奖,给予更高层次的奖励,进一步提升其参与积极性。

持续优化完善,适应动态变化。制度明确,在实施过程中,将密切跟踪运行效果,广泛收集各方反馈意见。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对报告范围、奖励标准、保护机制等内容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制度能够灵活适应不断变化的食品安全形势,真正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吹哨人”报告奖励制度》的出台,通过充分调动企业内部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不仅提高了监管效率,也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有力推动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自律体系建设,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良性循环,为构建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奠定基础。(巴州市场监管局 丁云)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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