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祁门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学校开展校园眼镜广告专项排查。
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个别眼镜店通过张贴含有广告内容的视力表、发放宣传卡片等方式,在校园内宣传其产品和服务。这些广告不仅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还容易对学生的消费观念产生误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九条“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的规定,除公益广告外,商业广告严禁进入校园。对此,执法人员迅速对涉事眼镜店的相关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拆除违规张贴的含有广告内容的视力表,没收违规发放的宣传卡片,并责令涉事眼镜店立即停止在校园内的一切广告宣传行为。
同时,执法人员积极与校方沟通,深入了解广告流入校园的途径,要求学校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未经许可进入校园,从源头上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