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依法实行“首违不罚”,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近日,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在一食品小经营店内,发现少量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调查,该行为符合《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中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执法人员依法对经营者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同步发放《整改建议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切实保障“免罚不免责”,赢得了经营者与群众的认可。截至目前,该食品店已整改完毕,同时该经营者做出承诺,将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身,保证绝对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下一步,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将全面践行监管为民理念,持续深化“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新模式,促进营商环境更优、执法质效更高、群众获得感更强,全力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时倩倩 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