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    中国质量报刊社主办
  • 分享链接
  • 舆情秘书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管理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管局首用“首违不罚”新政处理过期食品案

2025-03-07 17:19: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适用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出台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政策,对一起经营过期食品案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通过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展现法治进步。

2月11日,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汊河(高新区)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某超市销售过期巧克力。经查,涉事巧克力售价6.5元,保质期至2025年1月30日,虽超过保质期11天,但尚未被食用。

鉴于该超市系首次违法,属于食品经营环节,违法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实质危害,且经营者积极配合整改,符合《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适用条件,分局依法作出免罚决定。2月24日,执法人员约谈超市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经事后回访,涉事超市已完成整改。

“该案处理既坚守了食品安全底线,又彰显了执法温度。”该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违不罚”政策通过建立容错机制,体现了过罚相当原则,践行了服务型执法模式和监管为民的执法理念。(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管局 张丽云)

(责任编辑:陆明)
相关网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