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诊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翠分局开展民办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管理使用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辖区15家个体诊所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工作人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重点围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药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条件、经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使用环节的储存、调配和处方审核等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对医疗器械的分类管理、经营与使用的监管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强调了诊所作为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采购、验收、储存和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同时,通过案例分析,对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深入剖析,提醒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使用。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民办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了其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乌翠分局将持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与指导,不断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使用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讯员 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