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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您从《哪吒2》里看法规,这些行为既不由你也不由天!

2025-02-20 11:31:56 市监声音

今年春节档大火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中有这一桥段:无量仙翁为利用哪吒实现他“借刀杀人”的目的,摧毁陈塘关并散播谣言,制造误导性信息嫁祸龙族,引得哪吒中了他的阴谋诡计,前往东海将龙王敖光击败并打入他的炼丹炉“天元鼎”中。

看到这一幕,不由得让人恨得“牙痒痒”,在银幕之外纷纷指责无量仙翁“没底线、没原则”,也不禁让人联想到在经济社会中,一些不法商家通过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扰乱市场秩序,其中就包括刷单返现和虚假宣传;雇佣水军刷好评、刷恶评;虚假促销和谣言营销等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

下面

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

了解一下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

广告宣传忌浮夸

虚假宣传是最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是指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今年年初,上海、福州等地就对部分俄罗斯商品馆进行了立案调查,一些店铺打着“国家馆”的旗号,让消费者误以为其具有官方背景;有的店铺销售的俄罗斯进口商品数量占比过低,却也自称为“俄罗斯商品馆”,误导性较强。因此,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要擦亮眼睛,仔细核实信息来源、警惕夸张言辞、对比同类产品、保持理性思考。经营者在销售产品时也要严格履行索证索票义务,确保所售商品来源合法、正规可靠。

仿冒混淆要杜绝

仿冒、商业混淆行为是另一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包括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等,通过这种“傍名牌”的行为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产生混淆,从而牟取不正当利益。

最常见的当属仿制的衣物、手表等,不良商家会在自己的“小作坊”里采用“高仿”工艺制作名牌商品,并印上对应正品的商标后流入市场,如假手表、假鞋、假酒等等。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增强辨识能力、选择正规购买渠道、保留购物证据便于维权。同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自身的权力与义务。

限制选择要制止

限制选择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通常会利用技术手段影响用户的选择方式,恶意破坏、拒绝兼容或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服务。常见的手段包括在网站擅自插入网页链接导致用户误触并强制跳转行为;或某些浏览器在安装过程中未经用户同意,擅自设置为默认浏览器等情况。日常生活中,用户若遇到此类不良网站或平台,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市场经营主体也要增强责任意识,与消费者、监管部门形成协同治理合力,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

商业秘密要保护

商业秘密侵权是近年来时有发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很多企业认为自身没有什么商业秘密,这其实是认识上的误区,商业秘密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神秘和高端,大部分企业都有属于自己的商业秘密,如企业客户数据和信息、投标标书、产品原料配方、技术工艺、实验数据、软件代码等。“玉液琼浆”就是玉虚宫的核心法宝之一,属于核心“商业秘密”,正因为玉虚宫的保密措施足够严密,哪吒才不得不通过捉妖队层层考核,来合法获取“玉液琼浆”。

商业秘密泄露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如员工离职时带走客户数据,借用他人名义成立同类型公司抢夺原公司订单;研发总监离职后跳槽到对手公司,擅自拷贝利用原公司技术信息,加快了对手公司研发进度,对企业经营造成巨大打击等,都是很典型的商业秘密泄情形。企业一方面要在事前、事中、事后等多个环节配套相应保护流程,防止自身秘密泄露;另一方面要做好新员工背景调查,避免无意中侵犯其他企业商业秘密。在遇到侵权行为时,可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不正当竞争既危害市场秩序,又损害消费者权益,更阻碍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立足主责主业,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不断创新监管服务方式,构建形成多元协同、政企共治、社会参与的多方共治新格局,让市场主体在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中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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