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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尖山分局开展“首违不罚”清单培训

2025-02-19 14:58: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尖山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专题培训,旨在提升执法人员对“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政策的理解与运用能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培训中,业务骨干详细解读两个清单的具体内容。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清单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其中“首违不罚清单”包含8种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轻微免罚清单”包含4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通过列举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各类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的具体情形,以及在执法过程中如何准确把握不予处罚的条件和程序。

同时,强调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的“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科学设定处罚清单”5项要求。特别指出,对当事人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时,要严格按照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督促引导积极整改、依法退赔消费者损失和履行召回义务 ,做到宽严相济,既给予经营主体纠错机会,又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通过此次培训,尖山分局干部职工对“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政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准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积极引导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经营,为优化双鸭山市营商环境贡献力量。(蔡克伟)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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