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有效推进公共文化场馆社会化运营管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场馆运营效能,近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全省首个《公共文化场馆社会化运营管理规范》,为公共文化场馆的社会化运营提供全面系统的指导。
近年来,长兴县紧紧围绕“精神家园”的目标定位,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的思路,积极探索“合伙人”模式,汇聚各方力量巩固基层文化阵地、推动农村精神共富,激发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新效能。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调动非遗传承基地、乡村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其它公共文化场馆,通过引进专业文化团体、培育本土文艺人才、挖掘优秀乡土文化项目等方式,对公共文化场馆升级改造,拓展原有概念和功能使其成为展示乡村文化、学习传统文化、开展主题文化服务的综合性场所。
《规范》明确了公共文化场馆社会化运营应以公益属性、因地制宜、多元参与为基本原则,并对社会化运营范围、引入主体管理、运营培训管理、风险管理、评价改进等多个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规范》的出台有助于各地积极探索公共文化场馆的社会化运行有效模式及工作机制,有效筛选及管理参与公共文化场馆运营的社会力量,帮助运营主体了解公共文化场馆的功能定位及需求,更好彰显文化场馆亮点特色,从而能更深层次地探索基层文化阵地运营提升路径,推动公共文化场馆建、管、用、育一体化,打造群众精神家园。(来源:湖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