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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示:是时候该年报了!

2025-02-07 16:38: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一、谁需要年报?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辽宁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登记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4年度报告。今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明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二、啥时候年报?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资企业的报送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咋年报?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https://ln.gsxt.gov.cn/index.html)“企业信息填报”模块,选择通过联络员或电子营业执照任意一种方式登录后,按照说明和提示在线填报年报信息并提交公示。

此外,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年报,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省企业信用监管”进入年报模块。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以到登记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报。

四、今年有啥新变化?

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农业农村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数据项纳入年报填报内容,增加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三个数据项。

五、特别提示

不收费!不收费!不收费!经营主体报送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一定要守住自己的钱包。

勿受骗!勿受骗!勿受骗!不要轻信不明来源诈骗短信、网页链接,切勿随意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供稿:辽宁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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