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友好分局以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及药店等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强化市场监管,开展春节、元宵节前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服务。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加大重要民生领域监管力度,重点检查米面粮油肉等民生必需品、节日商品、景区景点门票等价格情况,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执行政府定价、“坐地起价”、诱导交易、有奖销售、虚假折扣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天价”事件发生,确保辖区市场价格秩序平稳。
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增强经营者维权意识。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督促各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开、合法诚信原则,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在促销活动中,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反映事项。执法人员加大对节前消费集中经营场所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遏制涨价炒作势头。同时,密切关注12315平台投诉举报信息和重要民生商品等敏感舆情,积极有效处置,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群众反映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主体41家次,并进行价格提醒告诫。下一步,友好分局将持续加大节日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对经营主体的合规指导,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