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5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也是决战之年,结合形势背景、立足发展实际,辽宁省信用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部署要求,坚持全面覆盖、依法依规、信用融合、创新推动,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常态化监管效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用信用赋能辽宁高质量发展。
落实《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部署,全面推动完成2025年工作任务,深入推进辽宁省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夯实信用监管基础,提升市场整体信用水平,促进辽宁省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探索共建“信用东北”品牌。探索推动落实东北三省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协同机制,锚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中心任务,统筹落实东北一体化发展战略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部署要求,按照“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快梳理形成东北信用监管制度建设成果清单、实践经验复制推广清单,加快健全信用监管一体化机制,共建“信用东北”品牌。
推广监管平台全领域应用。不断完善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辽宁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功能,会同司法部门联合推动监管执法部门、监管执法事项、监管执法人员、监管执法对象、监管执法业务、监管执法信息平台,努力实现各部门各地区业务平台应接尽接,构建数据通道,破除业务系统壁垒,解决各部门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的突出难题,有利于实现大数据融合,为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奠定基础,提升全省执法监管效能。
不断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现差异化监管全覆盖。不断完善企业通用信用风险分类,协调推动条件成熟的专业监管领域,建立专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通用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迭代升级至4.0版,为更加科学、准确分级分类和预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供支持。推动更多行业监管领域健全完善专业信用风险分类制度机制,实现通用+专业分级分类监管的全覆盖,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日常监管抽查检查实现差异化监管全覆盖。
抓好休眠企业服务管理。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休眠企业动态统计分析;结合日常重点监管和企业抽查检查,强化休眠企业服务管理。按照“唤醒规范一批、动员注销一批、依法吊销一批”原则,切实减少无效的经营主体供给,全面提升经营主体质量。
加强企业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监管。开展2025年度企业年报信息、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抽查,在全省随机抽取3万户企业,重点检查休眠企业、零值率企业。全面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提高对C级、D级企业的抽查比例。与商务、公安、人社、金融、海关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管。
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转入常态。继续统筹全省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继续推行监管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规范抽查工作程序,做到监管事项统一公示,抽查计划统一管理,检查结果统一公开。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做好企业年报工作,优化个体工商户年报服务,提高年报便利度。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24〕51号)要求,加强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款项情况公示和抽查工作,重点推动大型企业落实公示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相关信息义务,压实对应法律责任。
规范市场监管失信惩戒。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完善违法失信信息的列入和修复流程,将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促进经营主体诚信自律。(供稿:辽宁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