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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警惕进口食品陷阱,严守舌尖安全防线

2025-01-21 10:21: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枫泾市场监管所接群众反映称某公司涉嫌发布进口食品虚假广告。经查,当事人在某电商平台上经营一家进口商品的网店,并委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宣称对网店内销售的某款国外食品具有“防止血栓、溶解血栓、减低血粘度”等医疗功效并采用其他品牌的产品图片。经核实,该产品并非药品,无疾病治疗功能,且上述国外产品无中文标签,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该公司销售无中文标签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九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发布医疗功效的广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广告的违法行为;对网店内产品盗用其他经营主体产品图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宣传的违法行为。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0余元,并处罚款2.5万余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上挑选国外产品时,一定要检查是否有中文标签,切勿被不良商家“高大上”的噱头和不认识的外文欺骗。同时,要牢记食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健康常识,不被忽悠。

下一步,上海市金山区枫泾市场监管所将加大网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安全隐患,狠抓问题发现、整改落实,营造便捷高效、安全放心、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周明)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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