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10日,天津市武清区出台《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由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武清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公安武清分局、区信访办、区网格中心等六部门共同印发,是天津市首个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逐步增强,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日益增多。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许多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鉴于此,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实施办法》,旨在推动全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依法有效遏制恶意投诉举报,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实施办法》明确了认定为不以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九种情形,以及对投诉举报行为进行分类处置的流程要求。《实施办法》明确,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以“夹带”“调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等手段,捏造事实恶意制造经营者违法假象,以投诉、举报等方式相要挟,向经营者索取赔偿金等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实施办法》还明确建立投诉举报处置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依法加强联合惩戒,提高经营者守法、维权意识,遏制恶意索赔投诉举报行为。
武清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武清区守正创新的积极探索,能够有效遏制恶意索赔投诉举报行为,维护区域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完善与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从而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周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