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科联合向阳区市场监管局、前进区市场监管局对城区重点广告经营单位和重点区域,开展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监督检查。
检查人员先后深入到佳木斯融媒体、哈铁传媒、黑龙江华讯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等广告经营单位开展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一是要求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应符合《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规,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二是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三是禁止擅自使用亚冬会组委会、亚冬会名称、会徽、口号、吉祥物等有关元素,或以亚冬会赞助企业、特许企业开展商业广告宣传。
在人流密集、影响范围广的大商集团佳木斯百货大楼和佳木斯新玛特购物广场等企业开展广告行为监管工作。要求各经营主体禁止擅自借亚冬会名义进行所谓“特供”“专供”商业广告宣传等行为,尤其酒类商品广告不得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类似内容。
通过现场检查,签订广告发布行为自我承诺22家,各广告经营单位承诺下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履行广告发布审查义务,确保所发布的广告宣传导向正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来源: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