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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与恒通亚洲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5-01-14 12:24:31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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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3日 

联系邮箱:jyzjz@samr.gov.cn

附件下载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docx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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