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快速核查处置机制、后处理督办机制、结果信用约束机制“三项机制”,严格规范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实现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闭环管理。
建立快速核查处置机制。对严重质量安全风险产品,在收到监督抽查初检报告后,属地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立即封存和召回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迅速排查原因并及时整改,防控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即抽、即检、即报告、即处置”。截至目前,共监督抽查89类产品1199批次,检查相关企业5246家次,完成国家、自治区、市三级不合格产品后处理79批次。
健全监督抽查后处理督办机制。组织开展专门检查,对核查处理工作不力、进度落后的旗区局予以提醒、督促、约谈、通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将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整改,作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点,对9家两年内两次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约谈。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质量技术人员实地指导,帮助26家企业找出质量“问题”,开出质量“药方”,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攻关,强化企业全流程质量管控,实现产品质量有效提升。
加强监督抽查结果信用约束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同时将高风险产品抽查结果和违法行为通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标称生产企业和生产地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监督抽查结果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记于涉事企业名下,并对往年度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跟踪监督抽查,共跟踪抽查产品60余批次,不断强化“上追生产企业、下查销售渠道”上下游溯源管理。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三项机制运用,加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和整改闭环工作力度,严格监管,从严查处,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