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根据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逐级推荐、评选,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200个、先进工作者100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工作时间为8:00—17:00,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262208
电子邮箱:rsszhc@samr.gov.cn;quanguogongshi@163.com
信函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评选办收)
邮政编码:100088
附件:1.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拟表彰先进集体名单
2.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拟表彰先进工作者名单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