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督促引导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近日,广东省清远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门店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联合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接到清城、清新、英德、佛冈等四个县(市、区)随机现场抽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门店13家,重点检查: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等非法改装情况;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情况;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情况。检查发现:个别销售门店仍存在摆售非法加改装车辆情形,部分销售门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部分销售门店存在未严格落实防火分隔、灭火器压力失效和摆放不规范等消防安全隐患。
检查后以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名义印发全市通报,要求清城、清新、英德、佛冈要对照问题清单,逐一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销售门店落实问题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全市各地要举一反三,针对销售及维修门店共性安全问题,加强排查和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环节安全保障水平。(来源:清远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