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价格行为,维护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机动车检测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日前,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向机动车检测机构发出提醒告诫函,要求相关机构规范机动车检测收费行为。
告诫函提醒,各机动车检测机构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规,自主定价,应当遵守公平、合法及诚实信用原则,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情况、本地居民消费水平等综合考量制定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加强价格管理,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宣传,增强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做到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告诫函提醒机动车检测机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的相关规定,应当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内容、价格等,不得漏标、错标、模糊不清。当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变更公示内容,公示的收费内容要与实际一致,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或者加价收取任何费用。
告诫函提醒机动车检测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达成垄断协议,不得对机动车检测价格固定或者变更、限制提供机动车检测服务项目,不得分割某一区域内机动车检测市场等;不得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之进行交易,违反规定将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查处。
告诫函特别提醒,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全区各机动车检测机构的价格收费行为。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注度高、被反复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发现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电话进行举报。(况常均 文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