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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市市场监管局严厉查处“达人探店”违法广告案

2024-05-10 14:14: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伴随短视频平台快速发展,各类“达人探店”类视频风靡网络,成了消费者“种草”“拔草”的重要参考。然而,部分有偿探店帖子可能涉嫌误导消费者,甚至涉嫌违法。

近日,江苏省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消费者举报线索,发现一起“达人探店”违法违规情况,依法进行立案并处以行政处罚。涉事公司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广告业务,通过与相关商户签订互联网广告推广合同后,在抖音平台以“达人探店”形式进行推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清楚写明合同总价以及付款方式。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材料,该公司合作的探店达人号其中一条推广视频未显著标明“广告”。

在本案中,“探店达人”在发布推广视频却未标注“广告”字样,这种故意模糊兴趣分享与商业广告边界的行为,实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第二款“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江苏省昆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

近年来,达人探店、达人体验、网红种草等各类互联网分享行为充斥各大社交平台。根据抖音生活服务发布的《2023探店数据报告》,2023年前三季度,抖音58万达人通过探店获得稳定收入,抖音探店相关视频超12.7亿个,入驻抖音生活服务团购中心带货的达人增长289%。随着探店模式的盛行,“虚假种草”“数据造假”“吃霸王餐”“恶意差评”等不和谐的探店乱象也频频出现。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相关从业者:“探店”主播不仅是广告的发布者,在一些情况下还可以看作是广告代言人。主播在制作和发布“探店”视频时,对于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进行发布、推荐的,如果造成对消费者的损害,主播就要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要冷静、理性,对各网络平台中流行的“探店”仔细甄别,避免被营销广告所诱导。(王家寅 杨柳 通讯员李永胜)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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