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药品监督>>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收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 (2024年第3期)

2024-05-08 17:15:11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image.png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收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

(2024年第3期)

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企业申请,注销收回吉林省金天爱心健康医药有限公司、通化市鑫晟大药房有限公司、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

注销收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名单

(2024年第3期)

企业名称

申请类别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网站负责人

域名/IP/网站名称

证书编号

注销收回

原因

吉林省金天爱心健康医药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吉发广场C座东区801号

 


 
刘树霞

 

 

王小秋

 

www.jljtax.com

 

(吉)-非经营性-2018-0031

 

企业主动申请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州街288号

许家顺

 

袁玉明

 

www.rmyyjt.com

 

(吉)-非经营性-2019-0027

 

企业主动申请

通化市鑫晟大药房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

通化市东昌区文盛胡同337幢1-8号门市(学府世家)

 

陈琳

 

栾晓旭

 

www.xinshengyaofang.com

 

(吉)-非经营性-2022-0033

 

企业主动申请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山东省无棣县1300多公顷盐碱地有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南岸区知识 ...

  •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规范地理 ...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联合长 ...

  • 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知识产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