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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

2024-05-06 10:11:40 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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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督促学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源城区多部门联合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通过案件查办处置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保障。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源城区某学校餐饮服务中采购并经营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辣椒干”案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在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源城区某学校食堂采购并用于餐饮服务的“辣椒干”,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源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二、源城区某学校餐饮服务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西红柿”案

源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学校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该校食堂厨房初加工区域内有三盆西红柿(已切片,未烹饪)存在异味、发酵腐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三、源城区某学校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餐具案

源城区市场监管局在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某学校食堂提供使用的0101餐碟、0201碗、0301勺子、0401筷子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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