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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首次制定团体标准规范中小学教室照明

2024-04-10 13:28:5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毛延锋)近日,由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参与制定的团体标准《中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中小学教室照明建设与验收管理规范》发布实施。

标准分别对中小学教室灯具分类、教室照明质量要求、光环境测试方法、施工设计、安装施工、通电试运行、验收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实施照明改造的中小学普通教室及LED照明建设与验收管理。这是河北省首次系统化、专业化对中小学教室照明进行团体标准规范,对河北省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的保护起到了有力技术支撑作用。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专家介绍,按灯具的应用区域不同,教室照明灯具可分为一般照明用教室灯具(教室灯)和局部照明用书写板灯具(书写板灯)。标准对影响中小学生视力的照度均匀度、相关色温等教室照明标准值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悉,目前,不少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家长担心中小学教室照明出现照度低、照度不均匀、眩光、频闪、蓝光危害等问题。为了切实提高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已形成部分中小学教室照明指标检验能力,正在积极购置眩光、蓝光等指标的检测设备,以更好地服务中小学教室照明的检测需求。

《中国质量报》【新闻快讯】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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